关于麻江县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麻江县发展改革局、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
你县《关于呈报麻江县2015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麻发改农经〔2015〕19号)及《麻江县2015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收悉,经贵州省水土保持技术咨询研究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审查,并商省林业厅、省农委、省水利厅,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治理范围:麻江县 2015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安排在乐坪河小流域实施。流域国土面积67.27平方公里,岩溶面积67.27平方公里,石漠化面积16.62平方公里,涉及8个村镇。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治理岩溶面积37.50平方公里,治理石漠化面积14.37平方公里。具体措施如下:
1、林草植被保护与建设
封山育林1328.05公顷,自然封育1010.56公顷,人工促进317.49公顷。封育方式为半封,封育类型为乔木型和乔灌型,封育年限5年;人工促进补植树种为麻栎和马尾松,采用合格容器苗。
人工造林108.78公顷,全为防护林,造林树种为柏木,备用树种为马尾松和滇柏,采用合格容器苗。
2、草地建设和草食畜牧业发展工程
棚圈建设6000平方米,其中:坝芒乡乐坪村2000平方米,瓮址村2500平方米,茅草村1500平方米。
3、小型水利水保工程
建取水堰1座 ;蓄水池21口,其中50立方米蓄水池5口,30立方米蓄水池16口;沉砂池21口;引水渠2条共2.04千米;3.0-3.5米宽田间生产便道6条共7千米;输水管2.7千米。
三、投资: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总投资为82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50万元,地方配套75万元。
四、建设期限:一年。
五、工程要切实加强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健全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等各项制度。县人民政府是工程实施的责任主体,在县石漠化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工程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林业、农业、水利、扶贫等部门负责相关工程的具体实施和技术指导。
六、加强工程建设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要切实按照黔林石通〔2009〕122号文件要求,认真执行工程建设情况季报和年报制度,并准时上报。
七、该初步设计的批复内容是2015年度项目竣工验收的依据,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各项措施的建设。
附件:1.麻江县2015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投资概
算表
2.招投标内容核准意见表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