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完成2015年第二轮常规巡视工作
日前,省委六个常规巡视组陆续向2015年第二轮常规巡视的威宁、六枝、三都、长顺、务川、道真、紫云、石阡、剑河、罗甸、普定、望谟、册亨共13个县(区)反馈巡视情况。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8月14日至11月30日,省委六个常规巡视组分别对上述县(区)开展了巡视。
巡视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13个被巡视地区普遍存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情况,部分党委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动性不够、统筹力不强,工作流于形式,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小官”贪腐及民生案件问题较为突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还存在监督空白点,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意识和执纪意识不够。
部分县(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四风”问题仍较突出。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现象时有发生。违规发放津补贴、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等问题依然存在,有的长期占用下属企业的车辆,有的甚至变相方式公款购置手机发放作为“隐形福利”。个别县(区)“四风”问题纠而复生、禁而不绝,有的问题乔装打扮、老病新犯。“文山会海”现象依旧突出,官僚主义一定程度存在,少数领导干部作风不实、遇事推诿、回避矛盾、缺乏责任担当;有些基层干部精神不振、服务意识不强、作风简单粗暴;一些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
在执行“三重一大”方面,被巡视县(区)普遍存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流于形式,监督形同虚设;个别县(市、区)存在会前征求意见范围狭窄、集体讨论不够深入、酝酿不够充分;有的县(区)的一些决策方案没有经过深入的调研和科学的论证,盲目决策,导致有些工程变成“半拉子”工程,造成巨额资金浪费。
被巡视县(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管不到位,缺乏有效措施和监督办法,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和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违纪问题频发。有的工程招投标不规范,存在暗箱操作、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化整为零等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和土地开发中涉嫌权力寻租。有的党员干部为政不廉,利用职务便利搞摊派、论亲疏、吃拿卡要、虚报冒领、私分滥发、贪污、受贿,“小官大贪”、“串案”、“窝案”频出。
部分地区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挤占挪用、公款私存、虚开发票、白条报销等问题比较普遍,私设“小金库”现象还未完全根除。有的地方对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松散,违规出借财政资金。
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巡视组指出,有的县(区)选人用人不慎重、程序不规范,干部调整缺乏系统思考和科学计划;有的干部调整较为频繁,影响工作的持续发展和稳定;个别县(区)领导执行有关干部选人制度不严,在调离前突击调整大批干部;基层组织建设薄弱,乡村两级党员干部贪腐违纪屡屡发生;用人导向上存在重才轻德的情况,有的提拔干部论亲疏、讲关系,干部“带病提拔”问题时有发生;档案造假、违规进人、超编超配、混编混岗等问题比较突出;对党员干部违规兼职取酬、“吃空饷”等问题清理不够彻底;干部交流力度不够,干部长期未交流轮岗现象较多,存在重选任轻管理现象;一些党员干部担当不够,精神状态不佳、工作热情不高、干事创业激情不强。
巡视期间,各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相关单位处理。
巡视组要求,各被巡视县(区)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严格规范履职行为,从严从快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各被巡视县(区)党委要严格按照省委要求,将巡视反馈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对指出的问题和意见要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抓好整改落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巡视整改情况在两个月内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反馈意见和整改情况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监督检查。
被巡视县(区)党委负责人一致表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执行政治纪律和规矩的重大政治考验,把落实巡视反馈整改要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头等重大政治任务。要以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体现在巡视整改的全过程,不避重就轻、敷衍应付,不搞变通、打折扣,使纪律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黔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