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教办外〔2015〕243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市(州)教育局: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201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函》(留金法〔2015〕5103号),为给我省录取人员的派出提供政策支持和便利,切实做好选、派、管、回、用等管理工作,经研究,定于9月14日召开2015年西部项目录取工作会。届时,我厅将与录取人员所在高校、教育局签署《联合实施公派出国留学协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
二、会议地点
省教育厅11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及要求
(一)2015年西部项目录取人员所在高校、教育局分管国际合作与交流(外事)工作的校领导、局领导各1人
(二)2015年西部项目录取人员所在高校国际(外事)处负责人、人事处(或师资处)负责人各1人
(三)2015年西部项目录取人员(详见附件)
(四)与会人员食宿自理
(五)请各单位通知录取人员,按时参会。参会人员不请假,不代会
(六)请于2015年9月11日前上午12:00前将参会回执传真至我厅国际处
联系人:谢文雯/陈娟 电话/传真:0851-85286933
附件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2015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函
附件2: 参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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