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财政
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一、部门概况
1. 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定全省城乡规划和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建立科学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负责全省建筑行业监督管理;承担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城镇建设管理;规范和指导村镇规划、建设;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城镇减排;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等。
2.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主管部门1个,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8个。
具体组成单位及各单位具体情况如下表: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入来源 |
1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 | 行政机关 | 财政拨款 |
2 |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 全额拨款事业 | 财政拨款 |
3 | 省建筑工程施工定额站 | 全额拨款事业 | 财政拨款 |
4 |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 全额拨款事业 | 财政拨款、经营收入 |
5 | 省城乡规划设计院 | 全额拨款事业 | 财政拨款、经营收入 |
6 | 省省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 | 财政拨款、其他收入(代建费收入) |
7 | 省房改资金管理中心 | 自收自支事业 | 政府性基金、非税收入 |
8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 参公事业 | 财政拨款、非税收入、经营收入 |
9 | 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中心 | 自收自支事业 | 非税收入 |
部门人员构成:
2015年编制人数394人,在职实有人数332人。其中:在职行政编制人员109人,在职事业编制人员(含参公管理人员)223人。另外,离休人员14人,退休人员171人。
二、部门安排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收支总预算额111480.93万元。
2.收入预算情况说明:2015年财政预算收入数合计111480.93万元(其中省本级8540.93万元,补助市县1029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897.20万元,占总收入的96.79%;原预算外管理转公共财政管理非税收入861.73万元,占总收入的0.7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22万元(其中省本级297万元,补助市县2425万元),占总收入的2.44%。
3.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①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支出数)合计10875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4.20万元,占总支出的3.58%;项目支出104864.73万元,占总支出的96.42%。基本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654.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8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40.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6%。项目支出包括可再生能源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及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其中可再生能源支出5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48%;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364.7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30%;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030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8.22%,其中补助市县100515万元,占建设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97.59%,占总项目支出的95.85%。
②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2015年“三公经费”总预算2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83‰;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10‰;因公出国(境)支出和公务购置支出我省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无法细分到部门,支出数以年末决算实际发生数为准,暂无法提供预算数据。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中仅有一项涉及社会保障(属于民生项目范畴)的专项支出,为政府性基金中安排2425万元由省财政统筹用于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补助给各县市区。
四、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1、2、3。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