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7年赴泰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录取及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接国家汉办《关于2017-2018年度赴泰志愿者录取及选派工作的函》(汉办〔2017〕169号),经遴选,我省9人被录取为2017年赴泰汉语教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录取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派出手续
(一)请志愿者办理因私普通护照,并准备大学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中英文复印件及公证件(各一式三份、加盖毕业高校公章;若目前无法提供,请所在高校开具证明并加盖公章),由派出单位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公证件(中英文,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以便在泰国办理居住签证,请志愿者所在单位予以大力支持。
(二)派出志愿者将于派出前统一签署《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2017)》及《乙方亲属担保协议书》(见附件2)。
(三)请志愿者于4月25日前登录志愿者在线管理系统,完成赴任信息填报工作。
(四)请志愿者速办理中国银行本外币(活期)一本通账户,将信息表(附件3)、存折(卡)扫描件(扫描格式见附件4)和《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扫描件,于4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对体检不合格者,国家汉办将取消其派出资格。
(四)拟于2017年5月20日至2017年7月25日期间派出,任期为一学年。赴任时间安排如下:
教委名称 | 任期 | 抵泰时间 | 到任大学 |
民教委 | 新任、留任 | 5月21日 | 5月22日 |
基教委 | 留任 | 5月20日 | 直接到学校 |
新任 | 5月27日 | 5月28日 | |
职教委 | 新任、留任 | 5月25日 | 5月26日 |
成教委 | |||
高教委、孔院 | 第一批次 | 6月1日 | 直接到学校 |
第二批次 | 7月25日 | 7月26日 |
二、待遇
根据国家汉办与教育部的协议,泰方为普通志愿者提供每人每月400美元生活津贴、住宿和医疗保险;国家汉办为志愿者提供每人每月400美元生活津贴、一次性安置补贴1000美元,往返国际旅费、人生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派出相关费用。
孔子学院志愿者由泰方为志愿者提供住宿和医疗保险;国家汉办志愿者提供每人每月800美元生活津贴、一次性安置补贴1000美元,往返国际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派出相关费用。
三、相关政策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3号),为志愿者提供相关优惠政策。
四、其他事宜
请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协助志愿者办理有关手续,确保志愿者顺利派出。
附件:1.贵州省教育厅2017年赴泰国新任志愿者录取名单及贵州省教育厅2017年泰国汉教志愿者留任名单
2.《汉语教师志愿者管理规定》、《汉语教师志愿者任教协议书》《乙方亲属担协议书》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
联系人:陈 娟 杨胜本,电话:0851-85283389
电子邮箱:gz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