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起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进一步完善

21.11.2015  12:07

  11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建立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宣布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统一确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此次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一体化的制度创新。”在国务院新闻办11月20日举办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表示,这将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

  两免一补”城乡统一

  11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这意味着,实现了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的统一。

  由于现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与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分别设计,“两免一补”政策在城乡间落实情况有差别。

  “此次调整城市义务教育经费机制,除继续保留免除学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两方面外,将‘对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改为‘免费提供教科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让城乡所有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包括民办学校的学生都能享受‘两免一补’政策。”余蔚平说。

  教育经费“钱随人走

  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还将逐步实现“两免一补”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这也是深化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迈出的新步伐。

  什么叫可携带?通俗地说,就是钱随人走。哪些钱可以随人走呢?一是学生无论在城市还是乡村都可以享受“两免一补”资金;二是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

  “推进教育经费可携带,适应了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的形势要求。”教育部部长助理陈舜在吹风会上表示。近年来,不少农村学生随父母到城市就学,有些进城务工子女较多的地区和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出现了城乡“倒挂”现象,城市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反而比农村学校的还要低一些。

  建立稳步增长长效机制

  10年来,我国义务教育投入大幅增长。建立投入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关系到未来义务教育的发展。余蔚平说,通过制度机制设计,把城乡义务教育的投入政策、投入标准、中央与地方经费的分担比例确定下来,将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地、可持续地增长。

  新制度实施后,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都将受益。陈舜说,最直接的受益者有以下几个群体:第一类是大约1300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人到哪里钱就到哪里”;第二类是3000多万寄宿制学生,其保障水平会明显提高;第三类是大约1200万民办学校学生,可享受在公办学校同样的公共财政支持;第四类学生是村小教学点等小规模学校的学生,有500万左右;第五类是特殊教育学生。

  “改革在统一政策的同时,范围拓宽了,标准提高了,教育投入分项目分级分担的机制更加完善,可以说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都会在这一次改革当中受益。”陈舜表示。(崔文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