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目录
(一)部门概况
1. 部门主要职能
2.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 部门人员构成
(二)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及预算安排情况
1.收支总体情况
2.收入总体情况
3.支出总体情况
4.财政拨款收支总额情况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4.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5.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二、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及有关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2、加强全省基础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指导与评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3、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指导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5、统筹管理各类高等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工作,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6、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督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管理国内外对我省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7、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8、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管理,贯彻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9、规划、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和统战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参与考察高等学校领导班子,提出领导班子充实调整方案。
10、规划、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法制宣传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的稳定工作。
11、主管全省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2、负责各类高等、省属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制定各类高等学校和省属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13、规划、指导教育系统自然科学、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
14、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教育系统对外宣传和对外汉语教学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15、承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6、负责实施国家学位制度,承办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17、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1 | 贵州省教育厅 | 行政单位 |
2 |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
3 | 贵州省教育贷款与教育工程项目办公室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
4 | 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
5 | 贵州大学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6 | 贵州师范大学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7 | 贵州财经大学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8 | 贵州民族大学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9 | 贵州医科大学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0 | 贵阳中医学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1 | 遵义医学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2 | 贵州师范学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3 |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4 | 贵州理工学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5 |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6 |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7 | 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8 | 贵州省机械工业学校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19 | 贵州师大附中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20 | 贵州省实验中学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21 | 贵州省教育科学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22 | 贵州省电化教育馆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23 | 贵州教师教育学校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24 | 贵州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25 | 贵州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26 | 贵州大学附属中学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27 | 贵州省教育宣传中心 | 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 |
28 | 贵州省教育装备管理中心 | 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 |
29 | 贵州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 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 |
(三)部门人员构成 :总编制人数23743人,其中行政编制126人,事业编制23617人;年末实有人数25819人,其中在职实有人数17688人、离退休人员8131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见附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
收入总预算额1,253,209.61万元,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5,293.71万元,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资金收入44,787.11万元,事业收入213,128.79万元;支出总预算额1,253,209.61万元,全部为教育支出。
(二)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总预算额1,253,209.61万元,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5,293.71万元,占总收入的79.42%;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资金收入44,787.11万元,占总收入的3.57%;事业收入213,128.79万元,占总收入的17.01%;。
(三)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总预算额1,253,209.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247.37万元,占总支出的23.24%;项目支出704,046.34万元,占总支出的56.18%。其他支出257,915.9万元,占总支出的20.58%。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额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额1,040,080.82万元,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5,293.71万元,原预算外转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资金收入44,787.11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额1,040,080.82万元,全部为教育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995,29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247.37万元,项目支出704,046.34万元(省本级支出209,751.89万元,补助市县494,294.45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291,247.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7,347.8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57,541.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561.92万元、公车改革补贴244.7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63,899.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233.4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666.0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额887.95万元。
1. 公务接待费 211.93 万元, 与2016年324万元相比 减少 112.07 万元,主要是我部门 按照节俭高效的原则,做好相关教育交流合作的相关接待工作。
2.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633.58万元,与2016年787万元相比 减少 153.42 万元,主要是我部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支出。
3.因公出国(境)42.44万元,因2016年我省因公出国(境)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无法细分到各部门,无数据,所以无法比较。
4.公务车购置费因我省公务用车购置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无法细分到各部门,所以无数据。公务用车保有量556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省教育厅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28.38万元,其中在职公用300.75万元、离休公用3.85万元、车辆公用23.7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待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公开。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资产总额5,001,41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583,407万元,车辆13,941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66,895万元、在建工程2,430,352万元。
(四)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总额704,046.34万元,主要安排用于学前教育45,000万元,基础教育266,174万元,职业教育14,200万元,高等教育114,725.57万元,其他教育16,614.60万元,学生奖励和资助247,332.17万元。项目资金主要包括:
1.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资金约268,974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38.20%。主要是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款等。
2.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34,684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4.93%。用于义务教育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非集中连片地学校和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集中向学生供餐。
3.项目工程资金约134,475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9.10%。包括城市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工程、学前教育突破工程、高中阶段教育突破工程。
4.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4,20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2.02%。用于加快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推进标准化职业院校建设,推动职业院校在办学规模、办学条件、信息化水平、经费保障等方面逐步达到国家标准。
5.省属高校化债资金100,00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4.20%。用于化解省属高校新校区建设贷款产生的债务,主要按照拟定的化债方案执行。
6.学生资助资金约146,957.17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20.87%。包括学前教育资助资金,普通高校、高职、普通高中及中职资助体系资金,中职学生免学费,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专项资金,教育精准扶贫专项资助资金。
资金分配主要采用“因素法”和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等方式进行。“因素法”就是将人口、在校生、是否民族地区、是否贫困地区等作为因素进行量化分配。
(五)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贵州省教育厅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 贵州省教育厅2017年部门收入总表
3. 贵州省教育厅2017年部门支出总表
4. 贵州省教育厅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 贵州省教育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贵州省教育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7. 贵州省教育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
8. 贵州省教育厅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贵州省教育厅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