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检察院2012年面向全省公开遴选检察人员面试工作事宜公告(第3号)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2012年面向全省公开遴选检察人员面试工作事宜公告
(第3号)
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2012年面向全省公开遴选检察人员公告(第1号)》〔以下简称《公告》(第1号)〕的相关规定,贵州省人民检察院2012年面向全省公开遴选检察人员的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面试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按照《公告》(第1号)关于“司法警察、财会人员和检察技术人员职位按照1:3比例,检察业务人员职位按照1:1.3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的规定,确定54名同志为面试对象(详见附件)。
二、面试准考证领取事宜
(一)领取时间:2012年10月11日至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领取地点: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628房间。
(三)联系电话:6697707
(四)注意事项:请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面试准考证。若在规定时间内确因特殊原因不能领取面试准考证的人员,可委托他人办理领取手续,领取时须持委托人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面试方式及成绩计算
面试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具体安排
(一)面试时间:2012年10月13日(星期六)。
(二)面试地点: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一楼中会议室。
(三)面试候考室: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一楼大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2012年10月13日8:20起,请面试人员携带本人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经审核无误后,进入面试候考室。截至8:40,仍未到达面试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