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5年高教、中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网络操作流程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09.10.2015  07:14
  黔教办函〔2015〕204号    各市(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党工委政治部,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省直和中央在黔单位,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按照《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高等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 中小学(幼儿园)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黔教师发〔2015〕171号)的部署,我省今年高教、中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即将开展,现就专家库上传及申报正高职称网络评审操作流程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运行环境      为确保系统操作的稳定性,建议在chrome等非ie内核的浏览器下进行操作。      二、登录方式      各学校(单位)登录<http://www.gzsjsw.com.cn/>,“应用入口”处选择“教师职称评审系统”,对应申报系列选择进行系统。      三、登录口令      进入系统后,输入各学校(单位)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各学校(单位)拼音全称的首字母,如“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为“gzjtzyjsxy”;初始密码为123456,各学校(单位)进入系统后请及时修改密码。无法登录系统的学校为系统中未进行登记,请及时与省教育厅职改办联系。      四、专家库上传      登录后,在主页面“评审项目管理”中选择“2015年职称评审”项目,在“评审专家信息管理”中选择“添加评审专家”项逐一填写信息,或按照《专家库模版》(见附件1)要求,选择“批量导入评审专家”项直接导入。      五、参评教师资料上传      1.教师个人信息      登录后,在主页面“参评教师库”中选择“添加参评教师”项逐一完善信息,或按照《参评教师模版》(见附件2)要求,选择“批量导入参评教师”项直接导入。      2.代表作      在“参评教师库”中,对应参评教师姓名,选择“修改”项,进入个人信息,根据参评教师实际选择申报系列(高校、中职、实验),并核对申报学科后,在“科研”栏上传参评教师个人指定的代表论文或论著,上传成功后点击“保存并申报”选择“2015年职称评审”项目,待省职改办统一组织专家评审。代表作须删除作者、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后,以PDF格式(非照片版)进行上传。      六、上传要求      请各相关学校(单位)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操作,避免出现漏传、错传现象,相关问题可咨询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所有信息上传工作请于2015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期间完成,届时系统自动关闭,逾期未上传者,责任自负。      附件1: 专家库模版(内附填表说明)      附件2: 参评教师模版(内附填表说明)        联系方式:省教育厅职改办     洪莺   毕亮      联系电话:0851-85283558,85280465         (责任编辑:gzsedu_y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