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六措并举”进一步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21.09.2016  17:13

  近日,笔者从黔东南州卫生计生委获悉,该委牵头印发了《黔东南州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方案》,采取六举措进一步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一是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全面推行临床路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严格执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制度,每季度对医院前50种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实施高值耗材阳光采购,严厉查处药品耗材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按照“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制定负面清单,禁止国家公布的53种疾病输液治疗,2016年10月1日起二级公立医院至少确定30个病种不得输液治疗,三级公立医院至少确定50个病种不得输液,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生素,杜绝滥用抗生素。严厉整治“大检查、乱检查”现象,严禁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挂钩。

  二是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精神, 结合全州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床位规模,严禁擅自增设床位。二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以800张为宜,三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以1200张为宜,新增床位后达到或超过1500张床以上公立医院,其床位增加须报州城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报省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加大床位周转率,二级医院平均住院日控制在10日内,三级医院平均住院日控制在12日内。

  三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医保付费实行总额控制方式,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合理区分和确定中医医院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指标和中医医院医疗服务支付标准,对中、西医服务病种开展综合平均成本测算,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使用成本相对较低、疗效相对较好的诊疗服务项目。建立完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公开、平等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动态调整支付标准。

  四是转变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切实落实政府对公立医疗机构各项投入政策,除以药补医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通过降低药品耗材费用和加强成本控制,留出空间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保证医保基金按规定及时足额结算,促进医疗费用结构合理化。

  五是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在国家、省政策框架内,明确促进分级诊疗的医保支付政策,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对未按照转诊程序就医的,降低医保支付比例或按规定不予支付。推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城市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以高血压等慢性病及部分常见病为试点病种作为突破口,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上级医院对基层医院转诊的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确保县域内就诊率不低于90%。三级公立医院逐步减少和下沉普通门诊服务,实现普通门诊占比逐年降低。

  六是实施全民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全面启动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推进居民健康卡应用环境建设,到2020年全州所有公立医院完成居民健康卡发行和应用环境建设。加强慢性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实施全民健康促进战略,从源头上控制患病率和医疗费用增长。

  (编辑 曾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