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单上印着与领导的合影 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14.08.2014  11:42

  

本报记者 周强 摄影报道

  8月12日下午,安顺一洗脚店街上散发的广告单中,因使用前国家领导人图片,遭到市民举报。开发区工商局表示,该广告违反了相关法律,并将依法对该店进行查处。

   市民:广告单上有前国家领导人图片

  8月12日下午6时,安顺市民潘先生路过安顺市血站附近一足疗店时,足疗店一位员工递给他一张广告单。

  起初,潘先生并未在意,但后来仔细查看,发现了广告单上存在不妥。

  “广告单上岂可用国家领导人的图片做广告?”潘先生说,据他了解,使用国家领导人的图片作宣传,违反了相关法律。

  昨天下午,记者在潘先生提供的广告单上看到,这家足疗店名为“陆琴足艺”,是一家加盟店,该广告单的正面讲述了店面的历史,以及经营项目、价格等内容。但在广告单的背面,则印刷上了“陆琴足艺”老总陆琴与前国家领导人合影的照片,这些照片占据了广告单的半幅篇幅。

  “广告单吸引眼球没错,但不能用国家领导人的照片啊。”有市民说。

   工商:将依法严肃处理

  当天下午6时10分许,潘先生拨打了安顺市开发区工商分局电话举报,该局西航市场监管执法大队立即赶到现场调查。

  “这种行为肯定是不行的。”大队长叶翔说,足疗店的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七条的规定:打广告时,不能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叶翔说,他们已经收缴了该店2000余份广告单,并将对该店进行严肃处理。

  “陆琴足艺”安顺店一位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对法律法规并不了解,因此,才会出现这种情况。

  该经理说,他们总共印制了2000余份广告单,目前只发出去200份左右,“我们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对此,叶翔提醒,如果商家要做广告或发广告单,一定要熟悉《广告法》中的相关内容,否则将会受到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