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小蛮腰”广告拍出1.5亿 财政套现4600万

18.09.2014  10:16

  广告发布时间为19:00到22:00,安排在整点和半点播放,每次5-10分钟;

  公益广告播放时间占全部发布时间的66%,其中最佳播放时段所占公益广告发布总时长不得少于30%。

  南都讯 记者梅雪卿 通讯员成广伟 “1.5438亿元81号第1次,81号2次,81号3次,成交!”从拍卖师宣布开拍到一槌定音,广州塔塔身户外广告位的5年使用权在不到一分钟里,以1.5438亿元的底价成交。随后一家化妆品公司在其官微上宣布,以2亿元价格登上“小蛮腰”。

  昨日上午,沉寂两年之久的广州户外广告使用权拍卖重启。经过近一个半小时激烈争夺,7个提前批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共计拍得3.6872亿元,其中业主收益2.97316亿元,作为非税收入缴纳财政0 .71404亿元。

  中标方惊讶“没人争”总成本约2亿元

  昨日上午,广州市产权交易所圆弧大厅内座无虚席。“接下来是花城广场广州塔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该标的的起拍价是1 .5438亿元,每次加价幅度是10万元。”拍卖师话音刚落,81号竞拍者就举起了号牌。

  “有出1 .5448亿元的吗?”拍卖师环顾全场发现无人举牌,只得回到底价。“1 .5438亿元81号第1次,81号2次,81号3次,成交!”随着一声清脆的“”,广州塔塔身户外广告位5年使用权成功拍出,从宣布开拍到一槌定音不超过一分钟。

  “没想到没有人跟我们争。”中标的某传媒公司负责人坦言,虽然以底价中标,但“还是有点贵”。“除了转让费1.5亿多元,再加上5年均摊总计4600多万元的制作成本,差不多就是2亿元左右。

  限晚间7到10点发布 公益广告要占2/3

  昨日中午,广州一家本土化妆品企业也在官微上宣布,委托某传媒公司拍得广州塔5年LE D挂网广告经营权。根据出让规定,广州塔塔身户外广告位的工艺形式为LE D挂网,高52米,周长126米,展示面积约6500平米。广告发布时间为19:00到22:00,均安排在整点和半点播放,每次5- 10分钟。公益广告播放时间占全部发布时间的66%,其中最佳播放时段所占公益广告发布总时长不得少于30%。

  根据之前的招标公示介绍,政府和业主将按照“三七分”的比例,分享广州塔广告位带来的收入。该广告位以底价成交,广州市财政将进账约4631.4万元。据了解,这笔钱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由政府统筹安排使用,主要用于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城市管理、社会公益广告等方面。

  据了解,广州塔塔身户外广告位的LED挂网正在安装施工中,预计10月可投入使用。

  那些年,被贴上广告的地标

  ●2013年2月9日农历除夕之夜,某知名凉茶品牌“点亮”广州塔,三个字的品牌名称出现在广州塔“全身”。随后某通讯公司的4G品牌也登上广州塔,不过显示位置位于“下半身”。

  ●作为“小蛮腰”之前广州电视台的办公地点、1991年投用的广州电视塔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花果山,目前主体广告为某汽车品牌广告。

  ●位于广州越秀公园越秀山北峰、建于1959年的越秀山电视塔,2005年曾打出某酒类广告,成为当时国内最大的户外霓虹灯广告,后于2009年10月拆除。

  ●广州市海印桥桥身上,曾出现某知名保健品宣传广告,并利用海印桥的桥塔和缆索构成企业商标,一时成为珠江上的景观标志。

  ●2013年1月,某凉茶品牌广告在广州地标建筑中信广场盛大亮灯,巨幅广告总面积达9076.8平米。

  【外地争议】

  ●早在2006年,上海地标性建筑东方明珠塔曾因灯光广告引来争议,但当时主管部门表示,东方明珠塔是上海的地标,东方明珠塔的亮灯是在宣传上海形象,不会以此作为营利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