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群体突发事件,政府责无旁贷
2013年8月10日,安徽省绩溪县荆州乡村民聚集在乡政府,要求乡长胡琦源对在电视上所表示的为了抗旱分发了100多台抽水机以及至村民信中所说的人工降雨事件作出合理解释,但当事官员却迟迟未露面,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村民情绪失控,毁损政府门窗等公共设施、推翻公务用车,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6月29日 网易新闻)
据了解,荆州乡村民的大部分收入都是靠当地种植的山核桃,但2013年6月正值干旱,对核桃收成势必会存在一定影响,在全村人民都紧锣密鼓的投入抗旱工作的时候,乡长胡琦源在电视上所述的关于分发抽水机的谎言以及公开信中所说的人工降雨事件惹怒了村民,在这种情况下,村民讨要说法也无可厚非,但当事官员却一味回避,进而加深了与群众之间的隔阂,估且不说是否有抽水机和人工降雨,就官员对待事件的态度就是绝不可取的,其实只要当时有官员出面针对民众所反应的事件本身作出相关解释,缓和闹事村民情绪,事情就不至于到如今这样严重的地步,法院对五名村民以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予以定罪量刑,但在审判过程中却并未提及导致事件的真正原因,对政府的过错只字未提,这不免引起公众质疑,村民继续上诉也就在情理之中。
从众多群体性事件中不难发现,政府和群众之间的关系显得非常紧张,一但双方有摩擦,稍不留神就会产生严重后果,但是,笔者认为,在面对此类事件的时候,不能一味单纯的将错误归咎于某一方,群众是有血有肉有思想的,他们对政府的不满大部分都是事出有因的,群体事件只是大众情绪压抑之后的一种宣泄,而政府部门必须提高应对这种事件的能力:一是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素质教育,促使他们为民办实事而不浮夸、重成果而不走秀,在平时工作中想群众之所想,多从群众的角度去看问题,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认真对待;二是在面对此类事件的时候,一定要正视问题而不回避,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官员个人都要勇于承认错误,要有担当、有责任,避免加深误解,致使矛盾加剧。三是要加深与群众的沟通了解,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为民办实事、解难事,让他们真正感受到政府的关心,而不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甚至“秀”在新闻里,要从根本上改变他们对政府的对立观念,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官民一家亲”的和谐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