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加强应急信息报告工作 迟报漏报瞒报要被约谈

03.02.2015  16:00

  为及时、有效处置我省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应急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对出现3次迟报,或者2次漏报,或者1次瞒报的,省政府办公厅将进行约谈。

  据了解,我省将实行限时报告制度,即各县级政府、省公安厅110指挥中心、省公安消防总队119指挥中心、省卫生计生委120急救中心、省交通运输厅12328呼叫中心、各市(州)安全监管局接报信息后,需直报省政府办公厅的必须第一时间上报,最迟不得超过接报后30分钟。

  与此同时,公安、民政、卫生计生、安全监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水利、林业10个部门需健全专职应急管理机构,其他省政府有关部门需明确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处(室)和人员,确保信息报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此外,严格检查考评,对各县级政府、省公安厅110指挥中心、省公安消防总队119指挥中心、省卫生计生委120急救中心、省交通运输厅12328呼叫中心、各市(州)安全监管局信息直报情况,按照市(州)、省政府有关部门信息报告情况的考核办法进行扣分通报,扣分计入上一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分值。对出现3次迟报,或者2次漏报,或者1次瞒报的,省政府办公厅将进行约谈。

  据悉,我省力争在2015年12月底前建成全省应急平台及部门节点,实现应急平台体系互联互通、联网运行,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送、辅助决策等功能。(胡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