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人民政府对重点减排工作滞后的县(市)政府进行约谈
在近期的减排调度核查中发现, 都匀、瓮安、惠水3县(市)重点减排项目运行较差和建设明显滞后、可能导致黔南州无法完成省人民政府下达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经黔南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2015年11月12日上午,对都匀、瓮安、惠水3县(市)政府分管领导、环保、水务或住建局长进行约谈。
据查,都匀、瓮安、惠水3县(市)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3县(市)县城一期污水处理厂存在COD、NH3-N两项水污染物进口浓度偏低,城市生活污水管网改造工程进度迟缓或未启动,未能有效收集生活污水进厂处理。二是瓮安、惠水2县厂区运行管理水平较差,设备损坏不及时更换,对年度减排工作造成极大影响。三是3县(市)与州政府签订的重点减排项目建设比较滞后。
黔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胡晓剑要求:一是面临当前严峻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3县(市)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完成国家、省、州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是国家严格考核和严厉处罚不可逾越的红线。如果不能顺利通过考核,被“问责”或“限批”,一方面将直接影响到全州的经济发展及重大项目建设,另一方面,还将对全省完成国家的任务造成严重影响,同时,不利于我州争取“十三五”环境保护相关指标,将造成非常被动局面。二是要明确下步工作目标。3县(市)要认真梳理,查找问题,采取超常规措施,制定详实有效的工作方案,确保责任书项目如期建成投运。三是要建立周报工作机制。每周四下午下班前被约谈的县(市)政府向州督查督办局、州水务局、州环保局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到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四是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落实问责机制。整改期间,州政府及相关部门将随机到设建工地抽查、运行现场进行明查暗访,协调解决问题,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
上述被约谈的各县(市)表态,将以此次约谈为契机和警示,全力以赴抓紧抓好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工作,决不懈怠,将积极整改,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