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妇联召开座谈会就《反家暴法》征求各界意见
贵州妇联召开座谈会就《反家暴法》征求各界意见。
中新网贵州频道12月2日电(杨云 通讯员 马雅璠)12月2日,贵州省妇联召开座谈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与会专家高度评价反家庭暴力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重要意义,并就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进行了初步讨论。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发布消息称,为了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千家万户关切的反家庭暴力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贵州大学教授刘淑芬认为,在全国20多个省区市已有反对家庭暴力的法规、条例及决定的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反家庭暴力法列入本届立法规划,这部法律获通过后,将成为中国首部防治家庭暴力的专门性、综合性法案。
“一项调查表明,我国约有30%的家庭存在程度不同的暴力行为,对于它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全社会都必须认真面对。”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处长、研究员王兴骥认为,反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社会各种力量协同参与、系统应对。司法行政机关、居委会、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新闻媒体、工青妇组织等因其工作性质和职责,是预防家暴的重要力量。
“对于家庭暴力要零容忍。” 贵阳华夏心理咨询职业培训学校校长、心理咨询师周敏说,家暴如果第一次不制止,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当然这种零容忍是要采取合法方式,比如向警方报案,向有关机构投诉,而不是采取极端手段。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建议,表明我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男女平等、人权保护和家庭福祉,积极履行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等国际公约。反家庭暴力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有里程碑意义,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标志着社会各界长期以来热切盼望、共同努力、积极推动的反家庭暴力立法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进入了崭新的阶段。
与会专家讨论认为,《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坚持男女平等、儿童优先、受害者保护等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基本原则,吸取了学术界有关反家庭暴力的研究成果和试点经验,结合国际人权保障和国内法治建设的需要,充分考虑了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等不同人群的需求,在家庭暴力发现和报案制度、告诫制度、受害人救助制度、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制度等条款,颇具新意,有力地维护了受暴者的人身权利。在强调政府责任,明确经费保障、注重预防为主,明确具体措施、尊重基层实践,适合中国国情三个方面,特色明显。
为进一步完善立法,与会专家还就家庭暴力的定义,主体的范围、人身保护裁定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