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建建通[2014]473号

30.09.2014  19:55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工程质量治理

两年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总部、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贵州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黔建建通〔2014〕42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各单位于2014年10月8日下午17:00时前将本地、本企业在9月4电视电话会议后宣传贯彻落实两年行动有关工作情况书面报送省厅建筑业管理处。

二、将贵阳市、遵义市列为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我省的先行城市,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高质量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积累经验,请两市认真组织落实。

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对被查处的违法行为单位和人员的曝光力度,对查处、曝光不力的地方进行提醒、约谈、通报,省厅将对各地查处、曝光情况进行督办。

四、建立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进展月报制度,落实专人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包括对违法行为查处、曝光情况)报送省厅建筑业管理处。

联系电话及传真:0851-5360058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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