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建建通〔2015〕79 号

15.02.2015  18:50

关于做好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5年春节期间

和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园林绿化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城管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规划局,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黔东南旅游发展和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荔波县、赤水市世界遗产管理机构,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总部、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春节期间和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5〕2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建党组通〔2015〕2号)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着力抓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做好节前及春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春节期间,在建项目原则上需停工放假的,各地、各单位要做好节前建筑工地农民工返乡各项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春节期间需继续施工的,要针对恶劣天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项目负责人及各管理人员要带班生产,严禁脱岗,企业负责人要带班检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要驻守现场监管。要严密排查施工安全隐患,做好管理人员及一线作业人员思想工作,防止因情绪不稳引发不安全事件,要严格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三、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强化岗位责任制,提前安排好值班,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专人专班、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确保春节期间及时处理相关突发事件。要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畅通信息渠道,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总部、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将应急值班情况于2015年2月16日上午12点前报厅建筑业管理处(联系电话:0851—85360292传真:0851—85360058),厅值班电话:0851—85360391。

四、 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在建项目节后复工前,各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检查应以预防坍塌、高坠、物体打击、触电事故为重点内容,对查出的隐患项目经理要认真组织整改,彻底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同时针对新进场民工和转岗人员增多的实际情况,要采取多种形式、方法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做到施工现场所有从业人员在上岗前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要做好作业人员名单登记造册以及安全培训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所有在建项目复工前,建设单位应将项目安全检查情况以及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报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备案认可后方可复工,安全监督机构要进行有针对性地抽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逐一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施工。未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或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不得复工。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2月15日           

 

 


 
【下一条】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新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