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季度对仁怀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24.01.2017  20:39

  关于四季度对仁怀市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黔建建字〔2016〕33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总部、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七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促进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规范市场行为,依据《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计划方案》(黔建建通〔2016〕71号)、《关于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黔建建通〔2016〕328号)、《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黔建建通〔2016〕386号)、《贵州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及2016年度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等工作的通知》(黔建建通〔2016〕395号)等文件通知的要求,第二监督执法检查组于2016年12月1日至2日,对仁怀市在建的项目进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的“五集中”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四不两直”和随机扫街抽查项目的方式,本次抽查了仁怀市监管的超一世纪广场、惠邦国际城B19-2地块综合楼及仁怀市碧桂园一期A地块一标段高层区3个在建房建工程。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各参建方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含在建项目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情况、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地质灾害防治情况等)、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建筑市场行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贯彻落实情况等。

检查采取现场实物和内业资料相结合方式,从检查情况看,本次抽查的工程总体上能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行为还是比较规范,基本能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况。据统计,在429项检查内容中,符合项为388项、不符合项41项,分别占总检查项的90.4%、9.6%,对3个建设项目分别下发了3份《贵州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情况通知单》和1份《贵州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建议书》,责成仁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

受检的仁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能及时转发和落实我厅相关文件,重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市场行为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建设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基本完善了工程项目相关手续。勘察设计单位能认真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勘察设计规范,勘察设计质量处于受控状态。施工图审查机构基本能按照有关规范和新版《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开展勘察设计文件审查,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质量和安全行为相对规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勘察方面: 一是个别建筑工程勘察单位以无资质的分公司名义承接项目;二是勘察单位没有钻探劳务资质违法分包业务;三是未进行岩基荷载试验。

(二)设计方面: 个别项目在建筑施工图中出现违反强制性条款现象。

(三)监理方面: 个别项目的监理规划、实施细则编写不及时,针对性不强;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审查不严;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不及时;对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审查不严。

(四)工程质量方面: 一是个别项目主体施工已接近封顶,未组织基础验收;二是框架柱在梁柱交叉节点复合箍筋、剪力墙拉筋漏设较多,箍筋弯钩平直不足10d;三是楼梯施工缝设置不符合要求,四是构造柱插筋未按规范埋设。

(五)市场行为方面 :一是个别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未到现场进行管理及技术验收工作;二是个别项目勘察单位以无资质的分公司名义承接项目,将勘察钻探劳务工作分包给个人;三是多数项目上出现不符合要求的特种作业证。

(六)安全生产方面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无责任人签字,公司未对项目部按制度每月考核;二是安全技术交底未包含技术内容;三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得不细;四是部分专项方案审核、审批不是公司相关部门及总工,未盖公司章;方案未按建质87号文编制,内容针对性不强,不能体现最不利工况;五是个别项目安措费未按文件规定执行。

三、下一步工作

(一)请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认真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各单位要将此次监督检查作为改进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监管水平的契机,举一反三,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加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强制性标准的贯彻实施力度,将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监督,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三)认真做好行政处罚工作。请仁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此次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予以曝光,起到警示作用;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惩重罚,保持高压态势,起到震慑作用,确保每次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附件: 1.贵州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情况通知单

2.贵州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建议书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