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今年起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中新网贵阳1月19日电(记者 周娴)1月19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深化贵州省建议提案办理改革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目标绩效考核,适时开展专项检查。
《意见》提出,从2015年起,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采用摘要公开的形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并适当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提案的总体情况、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从2017年起,原则上应将办理复文全文公开。办理复文涉及国家秘密的,依法不予公开。
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前,在办理复文和相关信息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以及政府公报、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予以公开。公开后,应及时了解舆情反映,积极采纳合理建议,切实回应公众关切。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要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要适时开展专项检查。
《意见》要求,政府办公厅(室)要加强与人大、政协相关委员会的沟通协商。在承办过程中,要适时召开座谈会、开展现场调研、组织视察考察、集中走访等,加强与人大代表、提案者面对面交流协商。
适时对承诺列入计划拟逐步解决的建议提案,实行跟踪督办和回访制度,采取“回头看”等方式,检查办理落实情况,提高落实率。
在完善答复意见审核方面。《意见》明确,答复意见要切实回应人大代表、提案者的关切,避免答非所问、草率答复。答复意见要做到“四个明确”,对已经解决的,要有明确的结果;对正在解决的,要明确进度安排和完成时限;对列入规划逐步加以解决的,要明确规划目标和解决办法;对不能解决的,要有明确的原因。
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建立综合评价机制。《建议》强调,要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省直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办理时限、答复质量、办理结果、公开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每年底邀请人大代表、提案者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积极探索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评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