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市场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03.12.2014  01:03

黔建建字[2014]452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招标代理、

造价咨询市场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我厅下发了《关于印发贵州省开展建筑市场执法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建建通〔2014〕413号)、《关于印发<贵州省开展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市场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建建通〔2014〕438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开展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市场执法大检查活动。目前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各县(市、区)检查阶段和各市(州)检查阶段工作已经完成,现将前三个阶段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前三个检查阶段结束时间,工程招标代理已有省内企业99家、省外入黔企业80家按照规定上报自查资料,有省内企业7家、省外入黔企业37家未上报自查资料;工程造价咨询已有省内企业96家、省外入黔企业30家按照规定上报自查资料,省外入黔企业5家未按照规定上报自查资料,省内企业有3家、省外入黔企业2家未上报自查资料。

二、处理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贵州省入黔省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管理规定》(黔建建通〔2012〕211号)、《关于印发<贵州省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黔管理规定>的通知》(黔建建通〔2013〕126号)等规定,对未按规定、时间要求上报自查资料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1、对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未按规定上报自查资料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予以通报批评,限1个月内整改,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布。

2、对贵州开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5家未上报自查资料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予以通报批评,限2个月内整改,作不良行为记录2个月,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布。

3、对铜仁园方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等44家未上报自查资料的工程招标代理企业予以通报批评,限2个月内整改,作不良行为记录2个月,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布。

4、对于在检查中发现云南玺正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在威宁县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未办理备案的情况,请威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进一步核查,并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各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按照时限要求,将整改报告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未上报自查资料的企业应按照《通知》的要求,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在黔机构负责人将自查资料、迟报资料情况说明和服从市场监管承诺书等材料于2014年12月31日前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如不按时报送上述资料和整改报告,或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入黔资质核验资格。

三、下一步检查工作

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我厅将对已上报自查资料的企业进行抽查,请各相关单位及企业做好核查工作准备。核查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与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联系。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市场的动态核查,对于未办理资质核验在我省开展经营活动的省外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黄    艳          联系电话:0851-6587368

              曾爱平          联系电话:0851-5360211

附件:

1、未按规定上报自查资料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2、未上报自查资料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名单

3、未上报自查资料的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名单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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