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资质延期公示(黔JC第1417期)

18.12.2014  20:35

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资质延期公示

(黔JC第1417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1号令)及《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建施通〔2006〕188号)和《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延期办理的通知》(黔建施通[2008]513号)、《关于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建建通[2012]87号)《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建施[2007]578号),以下检测机构资质符合延期条件:

序号

机构名称

资质范围

备注

1

贵州浩博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见证取样(前6项、8项)、主体结构

延期

2

贵州省黔东南鑫翔有色地质测试中心

室内环境甲级

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六总队的项目回避

延期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三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单位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内以实名方式向厅建筑业管理处反映。公示期结束后以上单位凭单位公函(应注明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本单位取得的资质证书原件(一正二副)到延安西路二号建设大厦西楼6楼605室办理延期。

联系电话:0851-5360306              邮政编码:550003

监督电话:0851-5360371 

 

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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