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
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贵州篇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国发【2012】2号文件明确提出,把贵州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自此,将贵州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成了党中央、国务院赋予贵州的特殊使命。
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成为我省民族关系图景中鲜明的主色调。全省各民族大团结的政治基础、物质基础、思想基础、制度基础日益深厚牢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已成为民族关系的主旋律,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已成为各族干部群众在多彩贵州高原上开拓进取的坚强意志和不懈动力。
中央厚爱,政策倾斜,全省上下齐心协力,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我们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贵州实际,狠抓贯彻落实。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好“一法两规定”,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我们要紧紧围绕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政治自觉性、坚定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做好民族工作,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放在全国、全省工作的大局中来谋划,抓好落实。
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我们要紧紧围绕将主基调、主战略来推进扶贫攻坚和全面小康。大力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的能力,着力突破民族地区基础设施落后的瓶颈,加快改善民族地区生产生活生态条件,认真研究民族地区文化发展问题,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不断提高民族地区群众生活水平。
同心拧成一股绳,和衷共济心连心。全省各族干部群众要把民族团结的工作做细、做深、做实,让奋进贵州凝聚力、向心力更强大。我们要始终坚持民族团结、倍加珍惜民族团结、自觉维护民族团结,深刻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自觉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贯穿于各项工作中,落实到每个岗位上,体现到具体行动上,确保民族地区在全面小康建设中不掉队,确保多彩贵州实现跨越发展、后发赶超,确保我们更好地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