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的指导意见》的解读

21.10.2014  18:31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14〕4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的背景和必要性 
  深化医改以来,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各地在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巩固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规范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着改革的深入,一些体制机制等深层次的问题也逐渐显现。经过多次调研和研讨,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专家一致反映,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面向乡镇卫生院,以提高服务能力、规范内部管理、巩固运行新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活动,进一步深化乡镇卫生院的改革和发展。通过活动,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完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深化乡镇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二是推动各地贯彻落实《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卫农卫发〔2011〕61 号)和有关文件要求,促进乡镇卫生院在行政、业务、财务、绩效考核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管理。三是推动乡镇卫生院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强化医疗安全、规范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四是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的“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着重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 
  二、“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的目标 
  2014年,要从全国遴选出5%的“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争取到2016年,遴选出30%的“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到2020年,基本实现所有的乡镇卫生院均达到群众满意的标准。
  三、“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主要内容 
  为确保活动能够取得实效,《指导意见》明确了活动的主要内容,主要分两大部分,重点对有关政府部门、乡镇卫生院及医务人员提出要求。 
  一是切实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分别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医疗质量和安全、规范公共卫生服务、完善运行新机制、规范内部管理等6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二是密切乡镇卫生院和群众的联系。分别从积极转变服务模式、切实加强医患沟通、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探索实施基层首诊制度、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等5方面提出了明确了要求。 
  四、“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的标准 
  遴选“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突出强调群众的就医体验、就医感受和就医意愿,从群众的角度出发,分别从看病就医方便经济、医疗服务安全可靠、公共卫生服务可及、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农村居民满意信任等5个方面进行了明确,重点关注群众看病就医的意愿、有效性、经济性、安全性、方便性和舒适性。 
  五、“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遴选过程 
  遴选“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强调群众广泛参与,引入第三方测评机制,要求县级活动领导机构牵头组织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群众等组成的测评团队或者委托第三方按照“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标准对乡镇卫生院进行群众测评,测评范围应当覆盖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尤其是在乡镇卫生院就诊的患者、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人群等,对于群众测评满意的,逐级上报至地市、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核。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于每年11月底前报送我委,我委统一汇总后于次年1月底前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