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检查验收迎检工作的通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做好住房
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创建无障碍环境
市县检查验收迎检工作的通知
黔建科通〔2015〕139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信部门、民政局、残联、老龄办,贵安新区规划建设局、经济发展局、民政局、残联、老龄办,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信部门、民政局、残联、老龄办,各有关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建标函〔2015〕35号,以下简称《验收通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迎检准备,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贵阳市、遵义市中心城区在“十一五”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提高标准,按照《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标准》中创建无障碍环境 市 工作标准要求,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推荐示范县,并填写《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工作情况检查表》(附件3),推荐示范县还应填写《示范市(县)检查项目清单》(附件5)。
(二)其余七个市州中心城区,按照《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标准》中创建无障碍环境 市 工作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推荐达标县,并填写《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工作情况检查表》(附件3)。
(三)贵阳市、遵义市、凯里市、都匀市、兴义市除中心城区外所辖县、仁怀县、平坝县、盘县县城区内按照《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标准》中创建无障碍环境 县 工作标准要求,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并填写《创建无障碍环境县工作情况检查表》(附件4)。
(四)各市州6月1日前将自查检查表及推荐示范县、达标县名单上报我厅。我厅将于6月份对各地创建工作开展核查。
联系人: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段 莉 0851-85360129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产业办
汪洪翔 0851-86826990
贵州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罗明杰 0851-86859184
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维权部
刘文燕 0851-86850363
贵州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发展处
张艳燕 0851-85892183
附件:1.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市工作标准
2.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县工作标准
3.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4.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工作情况检查表
5.创建无障碍环境县工作情况检查表
6.示范市(县)检查项目清单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省民政厅
省残疾人联合会 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