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赴楠木渡开展乌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跨界考核断面现场踏勘

25.01.2016  17:02
 

为贯彻落实黔府函[2015]208《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境保护厅等部门<贵州省乌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实施办法(试行)>通知》,使乌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更具合理性、科学性,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乌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课题组与省环保厅水处、省水文局、贵阳市生态委、遵义市环保局、开阳县环保局、遵义县环保局前往楠木渡考核断面进行实地踏勘。

本次调研得到了各相关单位及相关市(州)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为后期乌江流域生态补偿水文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确保了乌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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