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农委市环境保护局开展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查工作

17.11.2017  04:2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扎实做好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六盘水市农委、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10月23日至26日开展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督查工作,督查采取随机抽查、听取汇报、查看资料档案、实地检查及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全市各县、市、特区、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组共对4个县区、12个乡镇(街道)、12个养殖、屠宰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

  在对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落实情况的督查中,针对“六盘水市水城县尖山办事处法都村,原砂石厂的位置违规修建屠宰厂水污染、恶臭扰民”问题,经督查组实地走访,事实与反映情况不符,该屠宰场正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尚未投产,已办理环评相关手续。目前主要问题是,根据环评报告书要求,施工期间需要修建危险废弃物暂存间、污水沉淀池,在本次督查发现未修建;针对“盘州市刘官街道办事处旧普安村养殖场污水、粪水直排农田和饮用水里”问题,在5月已整改完毕,但在10月25日督查组实地走访时接到群众举报,涉事企业贵州刘官黔兴畜禽养殖有限公司有夜晚偷排污水行为,已要求盘州市环保部门、农业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针对正在整改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难度大。虽然对规模养殖场实施规范化管理,但点多面广的小规模养殖场、家庭式养殖户无力投资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导致分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难度较大”问题还在整改当中,但是各县(市、特区、区)都没有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整改工作针对性不强。

  督查组发现,禁养区划定工作进度缓慢,《六盘水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于2017年6月28日印发,要求9月底前完成禁养区划定并向社会公布。截止10月25日,除钟山区完成初稿外,其余各县(市、特区)禁养区划定初稿还未完成;根据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20日督查通报,要求于2017年10月25日前制定县级禁养区规模养殖场关停、搬迁工作方案,目前,谋划禁养区养殖场关停、搬迁工作尚未启动。

  督查组要求,各县(市、特区、区)要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强化工作措施,落实整改任务,务必根据整改时限完成整改工作。一是2017年11月30日前制定《规下养殖场(户)粪污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时间节点,切实组织抓好规下养殖场(户)粪污整治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六盘水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善禁养区划定。三是及早谋划禁养区养殖场关停、搬迁工作。四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形成打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攻坚战的良好氛围。五是严格执行六盘水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暨巡查和信息报送制度。六是盘州市要高度重视刘官黔兴畜禽养殖有限公司粪污治理整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整改,严防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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