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全面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筛查
日前,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筛查,及时有效发现和控制传染源,特别是全面筛查无症状隐性感染者及轻症病例,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掌握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
核酸筛查对象包括:全省报告的疑似病例;全省追踪到的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包括医护人员);全省每天发热门诊就诊的发热病人;1月23日以后,武汉市、湖北省等重点疫区的所有来黔、返黔人员(居家隔离和集中隔离两类);每天新进入的武汉市、湖北省等重点疫区的来黔、返黔人员。
根据安排,密切接触者和疑似病例的存量部分于2月5日18:00前检测完毕;武汉市、湖北省等重点疫区来黔、返黔人员存量部分于2月9日上午12:00前全部检测完毕,形成筛查情况报告。每天报告的疑似病例,每天追踪到的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每天发热门诊中的发热病人和当天新增从湖北省、武汉市等重点疫区来黔、返黔人员,当日内必须完成采样检测,并报送检测结果。
通知明确,全省报告的疑似病例由定点收治医院按规定进行样本采集和检测。全省每天追踪到的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由所在县(市、区、特区)疾控机构进行样本采集。发热门诊就诊的发热病人,由就诊医院负责样本采集,并将样本送至分配的定点检测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1月23日以后,武汉市、湖北省等重点疫区的集中隔离观察人员,由所在县(市、区、特区)疾控中心到隔离点(宾馆和其他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集中采样。分散居家观察人员由市(州)各自统筹,各县(市、区、特区)具体负责,各级政府组织到发热门诊进行采样,样本送至分配的定点检测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立即进行集中隔离观察等待检测结果。每天新进入的武汉市、湖北省等重点疫区来黔、返黔人员,由当地卡口人员进行测温,送至发热门诊进行采样,采样后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集中隔离观察14天以上。检测结果为阴性的,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继续进行集中隔离观察;已隔离观察满14天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立即按照疑似病例收治办法进行集中观察和收治,并对该人员的密切接触人员进行排查和核酸检测。
省卫生健康委全力以赴统筹推进全省检测工作,及时采购和调配物资,调配检测资源力量,补充采集和检测人员缺口,并会同省疾控中心快速培训新增采集和检测人员,提升工作熟练程度,提高检测效率,为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提供精准依据。(记者 刘丹)
定点检测医疗机构
省级: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贵阳市:贵州省人民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贵阳中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贵航贵阳医院、贵州省临床检验中心、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贵阳市疾控中心
遵义市: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遵义市疾控中心
六盘水市:六盘水市人民医院、六盘水市疾控中心
安顺市:安顺市人民医院、安顺市疾控中心
毕节市: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毕节市中医院,毕节市疾控中心
铜仁市:铜仁市人民医院、铜仁市疾控中心
黔东南州:黔东南州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黔东南州疾控中心
黔南州:黔南州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黔南州疾控中心
黔西南州:黔西南州人民医院、兴义市人民医院、黔西南州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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