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驻省环保厅纪检组:开展极贫乡镇环保民生项目督查

16.11.2016  14:37
 

  为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做好环保民生项目督查,由驻省环保厅纪检组牵头,省环保厅规财处、生态处、污防处等相关处(室)配合,成立了督查工作组,于11月8日至11日,对部分重点环保民生项目进行了现场督查。

  期间,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等方式,重点对威宁县石门乡、雷山县大塘镇、赫章县河镇乡等3个极贫乡镇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行了督查,并同步督查了区域沿线的3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督查项目和资金分别占总量的2.64%、9.54%。

  通过督查发现,部分环保民生项目不同程度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招投标和结余资金管理不规范,以及存在未按期支付等问题;二是部分能力建设项目的仪器设备闲置率高,部分项目后期管护不力、进度滞后等问题。督查组对此明确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和审计等相关工作,强化对结余资金的管理和未按期支付问题的督促整改等,严防廉政风险;二是要求通过建章立制等保障措施,加强项目的后期管护,同时,加快督促进度滞后的项目尽早落地建设并发挥效益。三是要求进一步强化对环保民生项目的自查自纠和督促整改工作。

大力发展林业科技提高林业治理能力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林业厅
张富杰副局长率队赴毕节市督导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
 为切实推进全省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