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三县开展民族婚俗活动抵制婚嫁“高彩礼”
14.01.2015 18:17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网贵州频道1月14日电(曾鹏)为解决苗族同胞婚俗高彩礼问题,1月13日,贵州龙里、惠水、花溪三县在龙里县湾滩河镇举行了“革陋习·树新风”民族婚俗活动,倡导和鼓励移风易俗,婚事新办,减轻苗族群众负担,树文明、健康、良好婚俗新风。
“让我们大家手牵手、心连心,共同革除歪风陋习;让我们的婚姻家家能承受、人人能负担;让我们村村寨寨一家亲,家家户户一家人;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遏制高彩礼陋习,倡导文明婚姻新风尚。”一苗族青年代表说。
来自三个县的村民代表分别发言,表示今后凡在湾滩河镇、高坡乡、岗度镇生活居住的各民族间通婚,彩礼一律不得超过5万元。他们的发言得到了现场群众的热烈响应。
近年来,在龙里县湾滩河镇的摆省片区、贵阳花溪区高坡乡、惠水县岗度乡的苗族同胞中,掀起了一股“高彩礼”攀比歪风,尤其以生活在这一区域内的红簪苗尤为突出。各地区“彩礼”逐年猛增,2014年,有的家庭甚至提出要20万“彩礼”。
“‘高彩礼’已成为紧勒在我们苗家头上的魔咒,成为我们苗族家庭的沉重负担。”湾滩河镇村民代表说,很多苗族家庭为娶媳妇负债,筹“彩礼”一家三代抛家弃业外出务工还债,很多家庭多年的积蓄因“彩礼”而荡然无存,无法投资生产创业,更有很多苗族青年因“高彩礼”娶不起媳妇结不起婚。
下一步,龙里、惠水、花溪三县将在三县各寨建立由党员、寨佬组成的婚嫁监督会,监督本村本寨婚嫁彩礼不得超过标准,在接到超标准“高彩礼”举报后,监督会成员必须第一时间组织人到被举报人家进行说服劝解。同时,各村还将结合本村特色,制定“高彩礼”惩处的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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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2015 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