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关于开展民族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
01.09.2015 11:11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为进一步加强民族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民族资金安全,充分发挥民族资金在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中的作用,根据省民宗委民族宗教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定于近期对民族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2013-2014年省财政厅和省民宗委下达的各类民族资金。
(二)检查内容
1、制定民族资金管理使用的规章、制度情况。
2、民族资金专款专用和建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专户情况。重点检查民族资金是否及时下拨、是否按项目实施进度足额拨款到位、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挤占、套取,民族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及内容变动、更改是否按程序上报审批等。
3、民族资金进入纪检监察的资金使用监管系统情况。
4、民族资金管理使用年度工作总结和项目验收档案资料是否齐全,项目完工验收交付使用后配套管护措施是否完善。
5、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产业滚动发展实施情况。
6、落实本级民族经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民族工作经费),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情况。
二、检查时间
(一)自查时间
9月30日前,由各州、市民宗委,贵安新区社管局,威宁自治县、仁怀市民宗局按照检查范围和内容要求完成本地区自查和检查工作,同时将自查报告报省民宗委规划财务处。
(二)抽查阶段
10月中下旬省民宗委组织检查组赴市(州)、县(市、区、特区)进行实地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方式
听取专题汇报,实地查看项目实施建设情况,走访项目实施单位,深入群众了解项目受益情况,检查资金文件和拨款凭据等项目档案资料。重点检查财务凭证和项目档案资料。
四、检查组成员
由规财处牵头,经发处、文宣处、监察室等处室抽调人员组成。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民族资金检查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改善工作作风,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负责的态度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确保民族资金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严密组织,充分准备。要按照检查要求认真开展好自查工作,写好自查报告,准备好佐证材料(财务凭证和项目档案资料),查找不足和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
(三)严格纪律,认真检查。严格按照中央“八不准”、省委“十严禁”要求,严肃工作作风和纪律,严格把关,以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完成检查任务。
联 系 人:田一泽
电 话:0851-8685564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5年8月25日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01.09.2015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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