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开展长江航运涉企收费专项检查

20.08.2015  05:04

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减轻长江航运领域企业负担、规范涉企收费行为,省物价局决定即日起至10月中旬,在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安庆市开展长江航运领域涉企收费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主要是涉及长江航运港口收费的部门和单位,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具有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等。重点查处2013年以来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以下行为:违反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违反政策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超标准收费;利用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制收费;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