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全面提升村干部报酬待遇
31.03.2015 13:57
本文来源: 新华
新华网贵州频道3月31日电 日前,笔者从开阳县有关部门获悉,从2015年1月1日起,开阳县每年将从县乡两级财政拿出150余万元,全面提升在任村干部报酬和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贴标准。
据悉,为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村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健康发展,开阳县全面调整在任村干部报酬和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贴标准。具体标准为:在任村支“两委”正职待遇由1450元/月调整为1800元/月,副职由1350元/月调整为1700元/月,其中均含500元绩效考核专项补贴,绩效补贴根据年终考核情况一次性发放;60周岁以上累计任职达10年及以上的离任村干部:任职满10-14年的,每人2100元/年、满15-19年的,每人2200元/年、满20-24年的,每人2400元/年、满25-29年的,每人2600元/年、满30年以上的,每人3100元/年。
此外,开阳县还结合全县经济发展、财力增长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等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奖惩激励机制,同时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奖励办法中,按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营业性收入的额度,把纯收入的3%-30%作为村干部奖励,兑现后,村干部将最高可对应按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级别领取报酬,有效增强了村干部岗位的吸引力。(李必兴 赵礼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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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3.2015 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