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启动 涉及190个市、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01.10.2018  09:32

  记者从贵州省卫计委获悉,为严格落实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在已实现省级定点医院即时结报的基础上,今日起正式启动实施190个市、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省内跨市州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工作。

  据了解,9月26日,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召开全省正式开展新农合省内跨市州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全面正式开展新农合跨市州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工作,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垫资经济压力和来回报销不便。为此,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全省统一实施省内跨市州异地就医即时结报的通知》《关于切实优化新农合经办机构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下达限时完成新农合省内跨市州异地就医即时结报任务责任清单的通知》,明确参合人员在省内非参合地市级、县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实行现场即时结报。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必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时限要求,确保做到“5个落实到位”,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政策宣传,经办机构服务管理,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信息平台技术支持服务,国庆值班制度必须落实到位。

  据介绍,会议明确了转院转诊流程,参合人员到省内跨市州异地就医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全部实行电子转诊。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在核实其参合身份后,由各统筹县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在新农合信息系统内完成转诊登记,病案结算时方可按照“经转诊”的报销比例予以计算补偿。参合人员确因急危重症无法进行正常转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应主动告知并协助其联系所在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在入院5个工作日内进行电话报备,由统筹县经办机构办理电子转诊,并向新农合平台上传电子转诊单信息,无需补办纸质转诊单据。

  另外,对参合人员长期外出务工、外来就业创业或异地居住的,由统筹县经办机构认真审查其待遇属性,完成异地就医登记备案,一经备案,年内不得变动;次年需变动的,需在次年2月底前办理变更手续。对经双方共同约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可在县级平台中作全年默认转诊状态管理,无需重复办理电子转诊。

  与此同时,统一了全省省内跨市州异地就医即时结报补偿政策,患者出院结算时,本着自愿的原则,可选择现场即时结报,只需缴纳个人自付资金部分,新农合减免直补资金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初审付;也可选择先行垫付,回参合地按程序报销。(记者 张梅)

[责任编辑: 刘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