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际文:共筑全球跨境传染病防控屏障

05.07.2014  18:10

共筑全球跨境传染病防控屏障——专访质检总局卫生检疫监管司司长张际文

新华网杭州7月5日电(记者徐博、罗鑫)自《国际卫生条例(2005)》实施以来,国家质检总局全力推动跨境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已经实现我国正在运营的259个对外开放跨境传染病防控能力全部达标。5日,关于防控跨境传染病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口岸核心能力建设的国际研讨会在宁波举行,来自世界卫生组织以及来自美国、俄罗斯、德国等16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参会。会议的召开被外界普遍解读为世卫组织对我国加强跨境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的一种肯定与赞誉。

全球化深入 跨境传染病防控难度加大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人类相互依存度越来越高。”质检总局卫生检疫监管司司长张际文说,“同时,伴随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货物的不断增加,传染病跨境传播风险也日益加大。

2003年,SARS疫情席卷我国24个省份,累计报告病例5327例,死亡349人,疫情波及全球4大洲32个国家和地区。2009年3月,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墨西哥暴发,随后传入我国,干扰了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城乡发展不平衡,公共卫生基础薄弱。稍有疏忽,都有可能对国家稳定、经济发展和公众健康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张际文说。

2007年,我国成为《国际卫生条例》缔约国。根据条例要求,需要加强跨境传染病防控能力,对指定机场、港口和陆路口岸,提升有效应对国际关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防止传染病传入传出,维护全球公共卫生安全。

履行承诺 防控能力全部达标

截至2012年6月,除了61个基础条件较好、技术力量雄厚的口岸达标外,尚有224个口岸未达标。”张际文说。为此,我国向世卫组织申请,将达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14年,并转变建设思路,逐渐形成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口岸运营单位为主体、检验检疫为技术指导的跨境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模式。

公共卫生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性问题,跨境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是《国际卫生条例》提出的公共卫生措施,是履行国家对世卫组织的承诺,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张际文说。

为此,质检总局成立以局长支树平为组长的推进跨境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协调,督导推进全国跨境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工作,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均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组。

同时,加强与当地卫生、疾控、海关等部门的联系,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期间为解决核心能力建设必需的资金、仪器设备等问题,还申请中央财政专项经费3亿元,协调各地方政府投入4亿多元。

经过不懈努力,我国现有285个国家批准的对外开放口岸中,259个运营中的口岸已全部达标。其余26个均为已经多年停运或几乎停运的口岸,经与地方政府沟通,不再建设,跨境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任务圆满完成。”张际文说。

分享经验 共筑防控屏障

在跨境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推动下,我国口岸传染病防控和核生化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张际文说,“目前口岸红外线体温监测、医学排查、传染病检测等设施设备初具规模,与卫生医疗等部门联防联控机制运转顺畅。

2013年,我国口岸从出入境人员检出流感、肺结核、疟疾、登革热等传染病病例3671例,同比增长54%,其中疟疾、登革热病例数同比增长4.5倍;排查核与辐射超标事件2172起。

不仅如此,跨境传染病防控能力的提升为保障卫生安全口岸环境,促进港口、机场现代化、国际化建设,提升通关速度打下坚实基础。”张际文说。

他介绍,厦门港、上海港的跨境传染病防控能力达标后,经国际邮轮公司严格考察,将其作为邮轮母港,为当地邮轮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当前世界经济加速一体化,我国将面临更多疫病疫情变化风险和核生化恐怖威胁。”张际文说,“我们将着手研究起草跨境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动态管理办法,并进一步提高口岸疾病防控和核生化应急处置能力。

张际文说,世卫组织对中国跨境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肯定,认为中国在跨境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是独一无二的,在全球起到典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