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加班于法无据

16.07.2015  05:32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复杂形势”,某市市政府办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市领导以及市政府办、发改委等至少30个市属部门单位在9月底前暂取消周六休息,正常上班,对不执行市政府规定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将进行行政问责。

希望公务员加班加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样的初衷无可非议。但是,强制加班的做法却有违法之嫌。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可见,公务员在周六、周日休息属于法定权利,地方强制要求公务员周六上班,侵犯了公务员作为劳动者的休息权。“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各地各部门都应该严格依法行政,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这样才能不断提升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强制加班的做法于法无据,应当予以纠正。

(朱慧卿 图 余明辉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