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保厅组织召开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约谈会
2017年9月20日上午,省环保厅科技标准处在厅四楼会议室召开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约谈会。
目前在我省备案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共38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抓好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我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要求,规范管理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提高审核质量,提高清洁生产审核执行率,省环保厅印发了《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黔环通[2017]208号),对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整改任务中的重点企业,咨询服务机构应按时保质、保量编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报告,确保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整改方案落实。
咨询服务机构是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技术责任主体,应制定严格、有效的咨询实施程序,按照与企业合同约定的内容提供咨询服务。在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整改期间,省环保厅对编制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报告质量差的个别咨询服务机构进行约谈,并按照要求对达到清洁生产审核评价指标中评分结果为中(60—69分)的咨询机构,提出警告。
咨询服务机构应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函》(国环督察函[2017]37号)及《贵州省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等相关整改要求,承担的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整改任务中的重点企业,对已评估未验收的企业,于2017年10月31日前编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报省环境保护厅组织验收;未评估未验收的企业,于2017年9月30日前编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报告报省环境保护厅组织评估,于2017年11月30日前编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报省环境保护厅组织验收,确保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整改方案。同时咨询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开展人员技能培训,提高咨询机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