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纪检组“三个强化”严明中秋国庆期间廉洁纪律要求

29.09.2018  16:52

  为进一步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纪律要求,扎实推进节日期间反腐倡廉工作,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局纪检组就加强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纪律提出要求。

   一是 强化责任担当。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针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特点,加强部署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职工早提要求、早打招呼,营造树新风、纠“四风”的良好氛围。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担起“一岗双责”职责,强化对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通过学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开展廉政谈话、组织警示教育等形式,提前向广大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做到早部署、早提醒,防患于未然,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二是 强化廉洁纪律。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增强纪律观念,恪守纪律规矩底线,切实做到“九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等;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酒水;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

   三是 强化监督执纪。双节期间,局纪检组将紧盯“两节”重要节点,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严防“四风”隐形变异反弹,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从严执纪监督问责,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对顶风违纪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发现违纪违规问题隐瞒不报的基层党组织,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主体责任。

  同时,局纪检组还转发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贵州省纪委省监委梳理的近年来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处分的23起典型案例。(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