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采取“五强化”措施,有力推进县乡村造林绿化工作

12.02.2015  20:05
 

为有效推进县乡村造林绿化工作,惠水县采取“五强化”措施,有力推进县乡村造林绿化工作确保了县乡村造林绿化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县乡村造林绿化任务顺利开展建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林业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农工局、水务局、扶贫、科技局、环保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乡村造林绿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造林绿化工作中的任务、进度、质量、资金、检查验收和考评等工作进行集体研究,解决县、乡村造林绿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推进造林绿化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任务  为使造林绿化工作全面完成,惠水县编制了《惠水县县乡村造林绿化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将县乡村造林绿化任务分解到各镇(街道)、村,县政府与各实施镇(街道)签订了县乡村造林绿化责任状,将造林绿化工作纳入政府考核内容,与计划生育工作同等对待,实行一票否决,有力推进了县乡村造林绿化工作。

三是强化办示范点、提升产业化水平  惠水县以县乡村造林绿化项目为抓手,结合各镇(街道)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大力调整林业产业结构,要求各镇(街道)要通过县乡村造林绿化项目打造1个面积不少于1600亩的林业示范基地,切实提升林业产业经营管理水平。

四是强化造林队伍建设和质量监管,确保造林进度和质量  为确保县乡村造林绿化造林的进度和质量,惠水县把造林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组织引导县内造林专业队组建了6家造林公司,由造林公司承担县乡村造林绿化建设任务,从而保证了工程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同时县林业局为进一步加强对造林质量的监管,组织技术人员分片进行指导,对营造林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切实做到整地不合格不调苗,苗木不合格不出圃,造林不合格不验收的工作程序,有效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

五是强化管护工作,确保造林成效    县政府要求必须抓好管护落实工作,做到管护落实率达100%。县督查考核局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对管护落实不力的镇(街道)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并对因管护落实不力造成的其他损失,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了造林成效。

截止2015年2月5日,惠水县已完成县乡村造林绿化任务3.385万亩,占计划任务数的97%,且造林成活率都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