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斩断征地拆迁领域“利益链” 党政纪处分283人

11.04.2016  17:50

    新华网贵阳4月11日电  “看到其他领导收取好处好像没事,自己心里就失去了平衡。”4月6日,身在六盘水市六枝看守所的六枝特区木岗镇原副镇长朱旻,仍然为当初在分管征地拆迁工作时心存侥幸“跟风受贿”,最终付出沉痛代价的行为懊悔不已。

    朱旻说的“跟风受贿”不是没有“依据”。去年初,六枝特区纪委查处了一起以虚报面积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案件。包括朱旻在内的13名在任或时任木岗镇党委班子成员不同程度存在贪污、受贿、收受礼金礼品等违纪违法行为。最终,9人被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被诫勉谈话。其中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去年以来,在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统一部署下,六盘水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系统查、查系统、系统整改”工作思路,专项整治征地拆迁领域的腐败问题,相继查处了钟山区明湖国家湿地公园、钟山经济开发区石桥社区和六枝特区木岗镇等地腐败窝案。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征地拆迁量逐年上升,资金投入日益加大,一些“眼红”的人也想从中“分一杯羹”,通过违规“种房”、虚增土地面积等各种手段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省纪委通过梳理研判以往查处的相关违纪问题发现,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充当违法行为“保护伞”,导致征地拆迁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呈高发态势,扭曲了党的惠民政策,降低了群众的获得感。

    为此,省纪委、监察厅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重点、对症下药,严查党员干部强占掠夺、贪污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等问题,斩断土地拆迁工作背后的“利益链”。

    工作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抓牢主体责任“牛鼻子”,推动县乡党委发挥关键作用,督促职能部门集中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一方面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联合检察、公安、审计、住建等部门,紧盯重要人员,围绕用地审批、补偿标准、勘测丈量、资金支付等关键环节集中排查有关问题线索,并采取区域协作审查、异地交叉审查、提级督办等方式,开展纪律审查。

    通过专项检查,一条条以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手中权力为核心,多方合谋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的“利益链”暴露出来。

    村官处于利益链的中间环节,利用受委托从事公务之便行贿受贿并违建牟利。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社区党支部原书记王鹏,通过行贿“打通”当地征地拆迁各环节关系,帮助100余户村民违规“种房”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并从中收受“好处费”。部分农户掌握“潜规则”后,由被动“挨宰”变为主动行贿。该村村民朱启松举债30万元行贿王鹏,在王鹏帮助下违规“种房”,骗取130万元征地拆迁补偿。目前,王鹏已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

    政府职能部门中具有监管权和审批权的人员是利益链的关键环节,受贿与滥用职权交织。贵阳市乌当区水田镇原副镇长贺建湘,分管征地拆迁工作时,不法商人郭某某答应按征地赔偿款20%给其返点后,指使两名工作人员违规对郭某某为骗取征地补偿款租地抢种的苗木补偿2000余万元,之后贺建湘收受贿赂271万元。目前,贺建湘已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安顺市西秀区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总经理刘运琪在担任西秀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期间,收受拆迁代理公司负责人孙某某钱财22.5万元,目前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送司法机关处理。

    测绘机构、征地拆迁一线工作人员与职能部门、村组干部相互勾结牟利,是利益链中密不可分的基础环节。他们通过虚增土地面积、隐瞒土地属性,私自将补偿价低的土地类型变更为补偿价高的,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进行私分。黔南州时任惠罗高速惠水段征地拆迁协调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征地组副组长董玉顺,多次伙同断杉镇八大村、新场村、木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采取隐瞒集体牧草地并变更为耕地的方式,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进行私分。违纪6人全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征地拆迁领域腐败问题233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3人,移送司法机关90人,所查案件涉案金额共计9827.83万元;37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同时,通过曝光典型案例、约谈相关负责人、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传导责任压力,实现查处一批、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执纪效果。

[责任编辑: 刘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