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一校长和一教师私分贫困生生活补助分别获刑
15.09.2015 17:34
本文来源: 贵阳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寇启伟)近日,德江县法院对该县桶井乡中学校长黎某及教师敖某犯贪污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处黎某有期徒刑11年,敖某有期徒刑6年。
法院审理查明,黎某任德江县桶井乡中学校长期间,安排该校教师敖某在学校食堂物资采购过程中,伪造采购清单,虚构采购量,以虚开发票方式套取国家寄宿贫困学生生活补助费36万余元作为学校工作经费。“工作经费”已部分用于支付学校食堂工人工资补助、“职工福利”、学校接待等,剩余18.7万元被黎某、敖某两人三次私分。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黎某、敖某的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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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9.2015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