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侦破一起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团伙案

13.10.2014  21:32

 

10月9日凌晨1时25分,德江县林业派出所接沙溪乡林业站电话报案称:10月8日凌晨3时许,该乡大寨村华叶组一株胸径2.7m的楠木树树杆被人盗锯一块“剖开材”,盗锯楠木树的人及赃物已被截获,请求林业派出所出警处理。

为尽快查清该案,德江县林业派出所兵分二路,一路由德江县林业局林业工程师随民警赶赴案发地,进行现场勘查、取证及鉴定;一路对涉案人员进行询问和信息采集。经办案民警调查了解,10月8日零时30分,犯罪嫌疑人代某邀约刘某、赵某,三人驾车从思南县孙家坝镇赶到德江县沙溪乡大寨村华叶组一棵楠木树下,由刘、赵二人负责“打望”(即放风),代某用油锯从楠木树树杆上锯下一块剖开材,三人合力将木材搬到距离楠木树2公里处的公路下藏好后,连夜驾车返回代某家。下午,代某再次邀约刘、赵二人,雇请搬运工何某、黎某,五人一起驾车于晚上赶到沙溪乡大寨村藏木材处,9日零时30分,五人将木材抬上车运走,在行至沙溪乡万坝村团结组时,被沙溪乡林业站工作人员截获。由于代某(系思南县孙家坝镇人)、赵某(思南县孙家坝镇人)、刘某(系印江县杨柳乡人)的行为属于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违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德江县林业派出所立即立案呈报德江县公安局法制室,经德江县公安局法制室审核同意,于10月9日19时将涉案的代某、赵某、刘某进行刑事拘留,同时对2名搬运工何某(系思南县孙家坝人)、黎某(系思南县孙家坝人),予以治安拘留。

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