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治理水土流失保绿水青山

08.10.2014  12:09

      本网讯    沿303省道驶过德江县高山镇方家村,通村通组公路、机耕道相互连接;山间,排沙沟、排洪渠、浇瀼设施科学布置;平整的土地顺山势而列,烤烟打着“金黄小伞”与秋共景。

      “项目实施后,土层增厚了,比以前出种多了,群众非常支持。”谈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群众接不接受时,方家村支书张金堂难掩脸上笑容。

    2011年以来,德江县紧抓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不放松,创新建设、经营、管理方式,实现了社会、经济、生态效益三丰收。

      地处大娄山与武陵山交汇处的德江县,境内山体高大连绵、河流切割幽深,“秃山浊水”、“天干三日就大旱,雨下三天就大涝”,是该县八九十年代挥之不去的烙印。

        如今,该县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绿了山头,平了耕地,清了河流,富了农民。

        项目规划科学。该县组织专业人员深入调研,广泛听取乡镇、村、农户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地形地势、经济发展等实际情况,选定项目对象。规划按照“梯田沿等高线布设,大弯就势,小弯取直”的原则进行,增厚土层,群众支持。

        3年来,该县在高山镇方家村和谭家村、堰塘乡、合兴镇茶园村等19个乡镇200余个村规划或实施水保项目近50个。

      项目实施给群众明白。“农民自建、有偿劳务、政府监管。”是该县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的模式。

          该县成立了由村民代表、乡镇、县水务局等组成的“理事会”,负责工程的建设管理,村民代表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既是项目指挥部,又是项目法人,下设后勤组、技术质量监督组、财务报账组、工作协调组以及施工安全组等。

      项目经营给群众自主权。项目建成后,将治理成果移交土地使用人进行产权确认,明确土地权属。对产权明确的土地及治理成果,由土地产权拥有户管理使用,实行“谁种植、谁受益、谁管护”,明确责、权、利,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长久发挥效益。

      同时,该县水务部门出台了《项目经营检查管理办法》,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交付使用项目的运行、产生的效益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社会、生态、农户长期受益。

      截至目前,该县共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2个,涉及3个乡镇6个村,新修梯田(土)121公顷,营造水保林26.7万亩,蓄水池446口23000立方米,新增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353平方公里,减少土壤流失量88.3万吨;项目区内人均纯收入增幅比当地平均水平高出30%以上。(袁负权  杨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