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阳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获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24.11.2016 22:41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近日,省政府批复,原则同意《?阳湖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黔东南州坚持“防治并举、保护优先”的原则,通过工程项目实施,有效控制污染源,加快生态系统修复。
批复要求,到2020年?阳湖及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总氮、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等污染物浓度明显下降,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环境监测、预警与应急能力显著提高,守住生态底线,更好地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批复指出,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和黄平县、施秉县人民政府是《方案》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将《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项目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加强项目的前期准备和实施管理,拓展投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稳步推进《方案》实施。
根据批复,省各有关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加强对《方案》实施的指导、支持和监督,确保《方案》目标如期实现。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将加强对《方案》年度实施情况的评估和考核,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4.11.2016 22:41
大力发展林业科技提高林业治理能力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林业厅
向守都副局长到遵义督导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
12月17日,林业厅
张富杰副局长率队赴毕节市督导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
为切实推进全省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