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总工会认真学习贯彻省委《意见》

18.07.2014  18:42

 

7月17日,毕节市总工会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意见》。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陈明江主持会议,并全文领学《意见》。

陈明江指出,《意见》的起草是在省总工会自去年以来深入基层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的,《意见》的出台,是省总工会向省委积极汇报争取支持的强有力举措。《意见》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工会组织的高度重视,对于进一步密切党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提升党的群众工作凝聚力和影响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努力实现贵州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陈明江要求,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学习贯彻今年1月中共毕节市委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意见》结合起来,进一步在全市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各级工会要组织广大工会干部职工要原原本本、全面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的实质内涵,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各县(区)总工会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沟通,积极争取出台贯彻措施,努力推动毕节试验区工运事业科学发展,切实发挥工会职能作用,使工会工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开创新局面、迈出新步伐、谱写新篇章。

 

陈明江强调,工会组织要有力、工会干部要有为,市总工会机关要以学习《意见》为契机,吃透《意见》精神,指导实际工作,落实省总工会“五大行动”,不断提升机关干部职工素质。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加强对有关工会工作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积累,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克服工作“行政化、机关化”倾向,把工作重点和难点摆在“维权、帮扶、服务”上,帮扶中心职能要逐步向职工服务中心转变,主动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职工。要加强工人文化宫、职工之家、职工书屋等阵地建设,加大工会经费收缴力度,不断增强工会实力,关心干部职工成长,将省委和市委《意见》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