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队与贵州交通旅游频道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
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打造旅游强省、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全力推动消防宣传“进交通”、“进景区”工作落地兑现,全面构建“立体化”消防宣传网络,6月24日上午,总队与贵州交通旅游频道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这是总队继新华社贵州分社、贵州日报集团、贵州交通广播后强强联手的又一重要新闻宣传阵地,标志着总队对通讯社、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新媒体实现全覆盖。贵州广电传媒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先宁,总队党委常委、防火监督部部长贾国斌等出席仪式,贵州交通旅游频道班子成员,总队防火监督部、警务处、监管处、宣传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仪式。
仪式上,贾国斌部长向贵州广电传媒集团长期以来对全省消防宣传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是火灾易发、高发的诱因,从根本上减少和预防火灾,关键靠增强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多途径、多手段将消防安全知识普及传播到千家万户,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贵州交通旅游频道站位高、受众广,希望该频道在以后的合作中传播好消防声音,助力好消防发展,讲述好消防故事,凝聚好消防力量,塑造好消防形象,宣扬好消防品牌,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消防,珍爱生命”的良好舆论环境。
王先宁副总经理代表贵州广电传媒集团对双方签约表示祝贺,高度赞扬消防部队在灭火救援、抢险救灾、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大局方面取得的成绩。他指出,新闻媒体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是自身的职责和使命,贵州交通旅游频道将通过自身的平台,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消防工作宣传好、把消防知识普及好、把消防理念传递好。希望双方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强合作,共同努力,推进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和工作联动,充分解读消防法律法规,全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努力推进消防新闻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与贵州交通旅游频道达成战略合作关系,是总队建立的“每日一提醒、每周一分析、每月一互动”立体式、常态化消防宣传机制的又一重要体现,旨在全面加强与省级电视媒体的交流合作与无缝对接,更好、更准确地发挥好电视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和社会公益宣传职能,普及消防知识,报道消防部队在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典型事迹和良好风貌,努力推动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不断提升服务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能力,促进服务百姓民生职能充分发挥。
随着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总队与贵州交通旅游频道将以《畅行贵州》栏目为载体,本着互利双赢、资源互补的原则,利用贵州广电传媒集体的媒体平台优势,开设《消防伴你行》专栏,打造消防宣传“进交通”、“进景区”全新宣传平台,为贵州“大旅游”发展保驾护航。
期间,贵州交通旅游频道总监刘立新与总队防火监督部副部长勾清泉作为双方代表进行了签约;与会双方就加强消防新闻宣传与战略合作深入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