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防总队开展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消防安全万人大约谈大培训
1月3日下午,省住建厅联合消防总队举办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消防安全集中警示约谈培训会,对全省1.3万名施工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相关作业人员以及部分大型超市、医院、商(市)场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进行了集中培训,为施工企业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培养了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
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建筑施工现场火灾警示教育片》;省住建厅质监总站谢文辉站长《围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技术规范》,从引发建筑施工工地火灾类型原因及分类、施工现场火灾常发生的部位、建筑工程火灾的特点以及防火的基本措施等多个方面,对参训人员进行了培训授课。
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贾国斌部长对参训人员进行了集中约谈,分析通报了入冬以来发生的北京大兴“11.18”、天津“12.1”、广东“12.9”、河北邯郸“12.10”、北京朝阳“12.13”等多起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就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防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强调了七条要求。一是单位内部改造、施工必须严格按程序审批,签订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的责任。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方负责,监理单位要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监理,建设方要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二是施工单位要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导致火灾发生的施工作业和其他活动,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是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动火前应当进行动火审批,实地确认作业现场及周边的可燃物已经清除,无法移除的可燃物要采用不燃材料覆盖方可批准动火,动火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安排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配备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等设施设备,设置临时疏散通道、应急照明、临时消防车通道、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等灭火疏散设施、场地。四是严禁在施工区域设置人员居住房间,使用金属彩钢板搭建办公室、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可燃物品库房等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的,必须使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板材,对于已经搭建但板材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必须立即拆除。五是施工企业和相关单位要对正在施工的工地和作业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消除整改火灾隐患,特别要杜绝明火取暖。要结合实际制定施工消防安全承诺书,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名后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六是施工企业和相关单位要按照要求建设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基本的消防装备器材,确保一旦发生火灾,第一时间到场处置,真正发挥第一力量作用,实现“灭早灭小”。七是施工企业和相关单位要围绕发现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主要内容,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一次集中培训,举办一次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培训会以视频方式进行,贵阳市部分大型施工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在主会场参会,其余各市(州)、县(区、特区)施工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部分消防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在当地分会场参会。培训会由总队防火监督部副部长沈家欢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