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检察机关集中起诉 中央督导组督办涉黑涉恶案件18件108人
中新网贵州新闻4月24日电(窦彦峰 翁武华)4月23日,记者从省检察院扫黑办了解到,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进驻贵州开展督导后,贵州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效,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共依法提起公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5件222人。其中,依法对中央督导组重点督办涉黑涉恶案件18件108人提起公诉。
据悉,这批集中起诉的涉黑案件5件37人,包括贵阳市云岩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鹏等1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案;贵阳市观山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等2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盘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钱某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案;安顺市平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等1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案;惠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等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
依法提起公诉的涉恶案件有13件71人,包括贵阳市观山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林涉嫌敲诈勒索罪案,杨某意、刘某等4人涉嫌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案;遵义市汇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聂某飞、张某庆等13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非法拘禁罪案;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潘某五涉嫌寻衅滋事罪案;普定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姚某普、贺某龙等5人涉嫌聚众斗殴罪、抢劫罪案;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龙某、龙某海等5人涉嫌敲诈勒索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案;威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颜某兴等10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案;毕节市百里杜鹃检察室提起公诉的黄某开涉嫌寻衅滋事罪案;印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江、田某帮等4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案;松桃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莫某等7人涉嫌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案,吴某飞、杨某明等4人涉嫌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案;龙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熊某林、宋某林、许某龙等6人涉嫌寻衅滋事罪、组织卖淫罪案;兴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龙、周某祖等10人涉嫌非法拘禁罪案。
下步,贵州省检察院将按照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市县检察院涉黑涉恶案件督促、指导力度,依法提起公诉,确保案件质量,以更加饱满的斗志、更加精准的举措、更加过硬的作风,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把贵州建成全国最平安的省份之一贡献检察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