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扫黑除恶19督导组与贵州省委第一次工作对接会召开
4月13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与贵州省委第一次工作对接会在贵阳召开。督导组组长乔传秀主持会议,并就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意见建议,督导组副组长李伟通报了第一阶段督导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志刚作表态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谌贻琴出席会议。
乔传秀对贵州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为督导组开展第一阶段督导工作提供的有力保障表示感谢,对下一步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让贵州人民群众多获益、真高兴、能满意,提出四点意见建议。她指出:第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压牢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进一步压实压牢责任;进一步强化问责问效。第二,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切实增强工作的聚合力和实效性。进一步强化政法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强化政法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之间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强化政法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第三,进一步强化依法严惩,切实增强打击黑恶犯罪的力度和精准度。强化依法严惩要体现到大案攻坚上;强化依法严惩要反映到依法办案上;强化依法严惩要落实到除恶务尽上。第四,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工作,切实提升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增强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宣传工作的正确导向;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持续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报道。
李伟通报了第一阶段督导工作情况以及发现的一些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他指出,根据开展个别谈话、走访问询、案件评查等工作情况,督导组梳理了六个方面的问题。在思想认识方面,个别单位和地方对于开展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把握不清、理解不透,面上部署多,层层抓落实少。在依法严惩方面,个别地方、行业违法犯罪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也相对集中,但却未能查出涉黑涉恶犯罪,这与实际治安状况不匹配。在综合治理方面,个别单位、地方未能将专项斗争与本地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和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各部门协同联动不够充分、相互配合不够紧密、沟通衔接不够顺畅。在深挖彻查犯罪方面,公检法机关在执法理念、证据采信、办案尺度等方面认识还不一致,导致涉黑涉恶案件在侦办审理过程中还存在效率不高的问题;此外,“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工作亟待加强。在组织建设方面,个别地区在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优势方面还存在重当前、轻长远的问题,在巩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指导帮助少。在组织领导方面,统筹联动不够灵活;基层宣传发动不够深入;力量配备不够充足。
针对六个方面问题,李伟要求,一要重点突破一批大案要案,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集中攻坚一批疑难复杂的大要案件,特别是对中央领导同志批示、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但进展较慢的重大案件,要重点查处。二要在“打伞破网”上快见效见实效,加大问责力度,对于在“打伞”中慢作为、不作为、虚假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建议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三要在“打财断血”上取得新进展,加大综合施策力度,准确判断涉案财产属性,依法充分运用多种手段及时处理。四要在组织推进上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各地、各行业领域主要领导要紧盯矛盾突出、问题集中、民愤极大的地方、领域,亲自挂帅出征,亲自调度协调,作出示范、放出样子。
孙志刚表示,督导组对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的意见,切中要害、非常中肯,为我们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推动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一是照单全收、立行立改。把督导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做到即知即改、真改实改。二是压实责任、逐一督办。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担当政治责任,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表、任务书,确保整改到位,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是举一反三、扩大成果。推动打击整治更加精准有效,深挖彻查更加积极主动,宣传发动更加有力生动,掀起一波又一波强大攻势,奋力夺取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中央督导组相关同志,省领导夏红民、李邑飞、时光辉、刘捷、郭瑞民、韩德洋出席会议;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工作对接会后,孙志刚、谌贻琴等省领导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部署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记者 许邵庭 王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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