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下愚公志 脱贫奔小康——写在“扶贫日”之际

17.10.2015  08:38

10月17日,是全国“扶贫日”,也是国际消除贫困日。

对于我们青海来说,今年的“扶贫日”被赋予了特殊的背景。此前召开的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是我省第一次专门研究部署扶贫攻坚的省委全会,会议提出了实现提前一至两年整体脱贫的战略目标,发出了向贫困宣战的誓言。日前召开的全省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再次在全社会吹响了扶贫攻坚的“集结号”。

扶贫日”,让我们坚定信心,抖擞精神,向着我们既定的目标勇敢出发。

扶贫开发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一项重要任务,脱贫奔小康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青海坚持好拓展好的一项重责大任。多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不断强化政策措施,加大扶贫投入,在消除贫困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辩证地看待和分析问题,才能找到出路,找到办法。

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我省尚有1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622个贫困村、50多万贫困人口。贫困问题依然是幸福生活的“拦路虎”,是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

我们更要欣慰地看到,我省的扶贫开发已具备较好的工作基础,不仅如此,我省贫困人口规模相对较小,困难群众脱贫致富的愿望强烈,扶贫投入资金有保障,这也为实现提前整体脱贫的战略目标凝聚起广泛共识、奠定了必备条件。

十三五”时期是中央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节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补好扶贫开发这块“短板”。对此,我们要站在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高度,准确把握形势,积极主动作为,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加快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推动扶贫开发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强化问题导向,坚持精准扶贫。要在扶贫资源配置上由“大水漫灌”到“精确滴灌”,帮到根子上,扶到点子上;要摸清搞准扶贫对象,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把水浇到最旱的“庄稼”上;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一批”的要求,全面提高扶贫开发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我省精准扶贫向纵深发展。

聚集各方资源,形成强大合力。要充分发挥政府在扶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凝聚扶贫开发的社会力量,进一步拓展扶贫合作的层次、领域和水平,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贫困群众的“造血功能”,形成多点发力、各方出力、共同给力的扶贫攻坚新格局。

切实加强基层,筑牢战斗堡垒。要把扶贫攻坚同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建强村级组织、配强扶贫干部、增强导向引领,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火车头”。

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扶贫实效。全省党员干部要把扶贫攻坚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用心谋事、用情干事、用力做事,有力有序推进各项扶贫工作,坚决兑现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庄严承诺。

只要全省上下继续共同努力,上下一盘棋,拧成一股绳,咬定青山不放松,不破楼兰终不还,我们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扶贫日”,立下愚公志,脱贫奔小康!